本届校友基金会理事会(GB2010)于2010年10月间就任以后,就面临对基金会的章程(2003年版)以及在GB2009任内讨论过的修订方案(2009版)进行比较和评估的任务。限于有限的人力和时间,再加上在同时期理事会还有其他的多个任务(爱心助学金、各项奖优金的募款及核拨)以及基金会的网站和会计系统的转换,故而我们采用了分步走的策略。首先我们了解和比较了在本届理事会之前关于基金会章程曾有过的讨论和争论以及涉及到的原文的出处,然后在理事会内经过两次各一个多月的讨论、修改,并通过基金会的会员邮件组公布草案文本征求意见,最后由理事会投票通过的过程(2010年底和2011年七月),分别在校友基金会的会员资格、选举安排、理事会任期以及理事会内部规则等方面进行了大范围的修订,最终形成了已经于2011年九月二十五号生效的2011版章程(全文见于http://www.ustcaf.org/en/about-us/governance/bylaws/157-bylaws-2011 ) 。具体的两次修订方案的草案文本,相关的问答,以及最后通过的文本都可在基金会的网站查看(http://www.ustcaf.org/en/about-us/governance/bylaws )。
本届理事会任期内以2003版章程为基准所做的主要修订内容简述如下:
(1) 校友基金会的会员的资格一旦确立,除非本人放弃,不受后来的关于会员捐款额度(Membership Due)的规定的影响,但普通会员的资格在确立以后的一年内如果没有升级成终身会员,则期满以后即失去会员资格。这部分条文之所以曾经成为讨论焦点,主要是因为它们涉及到了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的认定。
(2) 我们针对理事会的选举作了较大的改变,大体精神就是当选理事任期为两年;每年举办一次选举,选举中开放一半的理事会席位供竞争,票高者得。每年选举的投票时间固定在 了每年的11月1号到14号。针对多种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情境,我们在章程的具体的条文上做出了比较严谨的表述(Article III Section 4)。这一安排回应了许多会员的建议,可望减少、减轻理事会换届前后工作停滞的现象,也大大简化了有关普通会员资格有效期和他们的至少一次的投票权的保障的章程条文。
(3) 此外我们还在具体的选举的有效性的认定(quorum),选举失败、失效以后如何举办重选举,以及候选人的资格限定等方面作了修订使之明确化(Article III Section 4)。
(4)理事会内部的规则方面的变动主要是相应于章程其他部分的修订而加以调整(Article III Section 3)。
最后,请大家审阅2011版的章程原文(http://www.ustcaf.org/en/about-us/governance/bylaws/157-bylaws-2011 )并告知我们(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您的任何疑问或建议。
龚晓华(9108)
科大校友基金会理事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