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校友基金理事会全票通过章程修改草案

作为校友基金会的最高法律文件, Bylaws是校友基金会存在和所有行动的基石和最终依据。目前,校友基金会采用的Bylaws是于2003年通过的。从2003年至今,随着校友基金会的日益发展和壮大,以及与其它校友组织的关系不断发展和变化,近几届校友基金会理事会均提出了对于现行的Bylaws进行修订以期使其更加符合新的校友活动状况和需要。鉴于此前对于Bylaws修订的经验,本届校友基金会理事会决定采取相对稳妥的方式对2003版Bylaws进行修订,主要是采取求同存异,先易后难的策略,从相对容易取得共识的地方入手。对于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些问题,暂时予以搁置,待今后在会员中取得更多的支持以后再行修订。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并且征求了往届理事们的广泛意见之后。终于完成了最后的定稿并全票通过。其中,龚晓华(918)校友作为本届基金会理事会的副主席,主要负责协调和确定Bylaws的最终文本,并回答了广大校友和会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

最终定稿的Bylaws经由2010届校友基金理事会全票通过,将于2011年3月起,正式取代2003版Bylaws称为我们最新的行动准则。有兴趣的会员和校友请参见我们的Bylaws Amending Website新的By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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